微信误转给同名人1000元对方不还

江苏闵女士丈夫误将1000元微信转账给同名同姓的陌生人,对方拒绝归还,称“没有义务还钱”。

闵女士与丈夫曾和此人在业务上有过来往,这名“赵俊”在当地经营着一家小吃店。

“赵俊”以手机不在身边为由推脱,事后甚至在警察到场调解时仍然拒绝归还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此行为属于“不当得利”,收款人有义务返还,拒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。

律师表示微信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,建议闵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
同时提醒大家进行微信转账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信息,避免类似情况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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